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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大措施做好保安监管工作

发布时间:2024年3月26日 来源:www.piccvianzs.com.cn 点击次数:2551 次

近年来,保安队伍在维护政治稳定、经济发展、社会和谐等方面起到了重要作用,成为一支重要的辅警力量,为了能充分发挥这支队伍的作用,公安机关应当在保安监管上着重加强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深入贯彻《保安服务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积极推进保安社会化进程。

认真贯彻落实《条例》,这是贯穿保安监管工作始终的要点。一是要抓好学习宣传工作。组织全体保安监管民警和广大保安员认真学习《条例》,从思想上转变观念,全面贯彻落实。同时,还要通过电视、电台、报纸、网络等媒体,向全社会广泛宣传《条例》。二是要积极推进保安社会化进程。坚决按照《条例》和公安部部署,向社会开放保安服务市场,允许社会资本开办保安公司,简化行政审批程序,提供便民、快捷服务。三是要做好改革保安管理体制前的各项准备工作。保安监管工作要坚决做到“五个防止”,即“防止保安员队伍流失”;“防止保安公司任职的民警责任心下降”;“防止保安公司放松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防止武装押运及重点岗位出现重特大责任事故”。

二、建立健全保安监管机构,配齐配强监管力量。

为适应形势发展和工作任务的需要,各级公安机关必须建立健全保安监管机构,将年富力强、精通业务的民警充实到保安监管部门,配齐配强监管力量,加大监管工作力度。省、市、县三级公安机关都应当成立专门的保安监管机构。各基层派出所要确定一名副所长专管保安工作,警务区民警要开展好保安从业单位及其保安员的信息采集录入和监督、指导辖区内保安员做好社区治安秩序维护、安全巡查、开展情报信息等工作。真正形成由省、市、县(区)等各级公安机关共同组成的保安监管体制,构筑自上而下层层有人抓、层层有人管、职责明确、触角广泛、管理严密的保安监管格局。

三、积极推进保安职业化建设,切实维护保安员合法权益。

各级公安机关保安监管部门要管好、用好保安队伍,关心他们的学习、生活和成长,切实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并作为群众工作的有机组成部分抓好、抓实。一是要积极贯彻《劳动合同法》。监督保安从业单位与被招用的保安员依法签订劳动合同,为保安员办理社会保险,根据保安服务岗位的风险程度为保安员投保意外伤害保险,达到合理的工资水平并建立正常的工资增长机制。二是要建立保安员立功奖励制度。保安是风险很高的职业,为保护国家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随时都可能流血牺牲。为鼓励广大保安员勇于同犯罪分子做斗争,对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保安员进行表彰奖励十分必要。各级公安机关应当参照人民警察立功奖励的有关规定,出台保安员立功奖励办法,同时保安监管部门要积极帮助和引导保安公司设立内部奖励制度,有条件的地方可设立奖励基金。

三是要逐步完善保安抚恤金制度。保安员因工伤亡的,依照国家有关工伤保险的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保安员牺牲被批准为烈士的,依照国家有关烈士褒扬的规定享受抚恤优待。此外,各级公安机关保安监管部门要号召广大保安员积极加入保安协会、积极缴纳会费,逐步完善保安行业的抚恤基金制度,为伤亡保安员提供相应的抚恤。四是要加快保安队伍职业化建设步伐。大力加强保安队伍规范化建设,广泛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努力建设一支素质过硬、形象良好、服务规范、群众满意的保安队伍。五是要设立举报投诉电话。省、市两级公安机关保安监管部门都要设立举报投诉电话,受理保安员对保安从业单位的投诉,依法维护保安员的合法权益。

四、认真抓好各项培训工作,努力提高保安监管民警和保安队伍整体素质。要通过培训工作,有效提高保安监管民警的监管工作水平和保安队伍的服务质量。一是要组织全体保安监管民警开展常常用法律法规培训。保安监管民警必须做到学懂学透《条例》和《公安机关实施保安服务管理条例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并能够在工作实践中熟练应用。同时,还要认真学习《公司法》、《劳动合同法》、《审计法》、《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破产法》、《企业国有资产暂行条例》等与保安业务相关的法律法规。二是要组织各级公安机关保安监管部门做好保安员的培训工作。按照《条例》规定,各级公安机关保安监管部门要监督保安服务公司和自行招用保安员的单位做好保安员岗前和在岗培训工作,重点做好金融守押、政府机关、大型企业等重要岗位保安员和大队长的培训工作。三是要建立保安员培训、晋级制度。与劳动部门配合,依据《保安服务操作规程与质量控制》、《保安员国家职业标准(试行)》,建立保安员培训、晋级制度,做好等级评定工作。

五、继续加强信息化建设,在保安监管系统信息化工作上实现突破。要紧密结合保安行业实际情况,以服务公安中心工作为目的,积极加强保安监管系统信息化建设。一是要全面完成各保安服务公司的保安VPN专线铺设工作。现有的保安服务公司要尽快完成铺设工作,新成立的保安公司应在工商执照办理完结一个月内完成VPN专线铺设和保安信息管理系统建立工作。二是要按照《条例》规定,强化保安信息管理系统的管理使用。完成自行招用保安员的单位备案及保安员信息录入,网上向社会公布相关信息。为方便群众,在网上公安机关办事大厅上公布保安员报名的有关条件及报名表,申报成立保安公司和保安培训单位的条件、程序及申报表,自行招用保安员的单位的备案条件、程序及表格。三是要对各级公安机关保安监管部门和保安公司保安信息管理系统应用情况进行严格考核,有效规范各级公安机关保安监管部门、保安服务公司系统各业务模块的推广、应用和管理工作,进一步提高系统的管理和应用质量。

六、努力提高执法水平,加大对违法保安服务行为的打击力度。

各级公安机关保安监管部门要始终坚持“保护合法,取缔非法,打击违法”的原则,切实加强对保安行业的监督检查工作,要努力提高执法水平和办案能力,要从政府职能部门在社会管理中的角色定位出发,积极履行日常行政监管职责。一是要明确执法地位。根据《条例》和《办法》的规定,各级公安机关保安监管部门对违反《条例》规定的单位和个人,有执法办案权。二是要坚持严格执法。各级公安机关保安监管部门要加大对违法保安服务行为的打击力度,对保安服务中出现的违法犯罪行为做到露头就打,在源头上规范保安服务行为。特别是对未经批准擅自从事保安服务业务的严重违法行为,要依法查处取缔,积极创造良好的保安服务市场环境。

近年来,保安队伍在维护政治稳定、经济发展、社会和谐等方面起到了重要作用,成为一支重要的辅警力量,为了能充分发挥这支队伍的作用,公安机关应当在保安监管上着重加强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深入贯彻《保安服务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积极推进保安社会化进程。

认真贯彻落实《条例》,这是贯穿保安监管工作始终的要点。一是要抓好学习宣传工作。组织全体保安监管民警和广大保安员认真学习《条例》,从思想上转变观念,全面贯彻落实。同时,还要通过电视、电台、报纸、网络等媒体,向全社会广泛宣传《条例》。二是要积极推进保安社会化进程。坚决按照《条例》和公安部部署,向社会开放保安服务市场,允许社会资本开办保安公司,简化行政审批程序,提供便民、快捷服务。三是要做好改革保安管理体制前的各项准备工作。保安监管工作要坚决做到“五个防止”,即“防止保安员队伍流失”;“防止保安公司任职的民警责任心下降”;“防止保安公司放松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防止武装押运及重点岗位出现重特大责任事故”。

二、建立健全保安监管机构,配齐配强监管力量。

为适应形势发展和工作任务的需要,各级公安机关必须建立健全保安监管机构,将年富力强、精通业务的民警充实到保安监管部门,配齐配强监管力量,加大监管工作力度。省、市、县三级公安机关都应当成立专门的保安监管机构。各基层派出所要确定一名副所长专管保安工作,警务区民警要开展好保安从业单位及其保安员的信息采集录入和监督、指导辖区内保安员做好社区治安秩序维护、安全巡查、开展情报信息等工作。真正形成由省、市、县(区)等各级公安机关共同组成的保安监管体制,构筑自上而下层层有人抓、层层有人管、职责明确、触角广泛、管理严密的保安监管格局。

三、积极推进保安职业化建设,切实维护保安员合法权益。

各级公安机关保安监管部门要管好、用好保安队伍,关心他们的学习、生活和成长,切实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并作为群众工作的有机组成部分抓好、抓实。一是要积极贯彻《劳动合同法》。监督保安从业单位与被招用的保安员依法签订劳动合同,为保安员办理社会保险,根据保安服务岗位的风险程度为保安员投保意外伤害保险,达到合理的工资水平并建立正常的工资增长机制。二是要建立保安员立功奖励制度。保安是风险很高的职业,为保护国家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随时都可能流血牺牲。为鼓励广大保安员勇于同犯罪分子做斗争,对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保安员进行表彰奖励十分必要。各级公安机关应当参照人民警察立功奖励的有关规定,出台保安员立功奖励办法,同时保安监管部门要积极帮助和引导保安公司设立内部奖励制度,有条件的地方可设立奖励基金。

三是要逐步完善保安抚恤金制度。保安员因工伤亡的,依照国家有关工伤保险的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保安员牺牲被批准为烈士的,依照国家有关烈士褒扬的规定享受抚恤优待。此外,各级公安机关保安监管部门要号召广大保安员积极加入保安协会、积极缴纳会费,逐步完善保安行业的抚恤基金制度,为伤亡保安员提供相应的抚恤。四是要加快保安队伍职业化建设步伐。大力加强保安队伍规范化建设,广泛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努力建设一支素质过硬、形象良好、服务规范、群众满意的保安队伍。五是要设立举报投诉电话。省、市两级公安机关保安监管部门都要设立举报投诉电话,受理保安员对保安从业单位的投诉,依法维护保安员的合法权益。

四、认真抓好各项培训工作,努力提高保安监管民警和保安队伍整体素质。要通过培训工作,有效提高保安监管民警的监管工作水平和保安队伍的服务质量。一是要组织全体保安监管民警开展常常用法律法规培训。保安监管民警必须做到学懂学透《条例》和《公安机关实施保安服务管理条例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并能够在工作实践中熟练应用。同时,还要认真学习《公司法》、《劳动合同法》、《审计法》、《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破产法》、《企业国有资产暂行条例》等与保安业务相关的法律法规。二是要组织各级公安机关保安监管部门做好保安员的培训工作。按照《条例》规定,各级公安机关保安监管部门要监督保安服务公司和自行招用保安员的单位做好保安员岗前和在岗培训工作,重点做好金融守押、政府机关、大型企业等重要岗位保安员和大队长的培训工作。三是要建立保安员培训、晋级制度。与劳动部门配合,依据《保安服务操作规程与质量控制》、《保安员国家职业标准(试行)》,建立保安员培训、晋级制度,做好等级评定工作。

五、继续加强信息化建设,在保安监管系统信息化工作上实现突破。要紧密结合保安行业实际情况,以服务公安中心工作为目的,积极加强保安监管系统信息化建设。一是要全面完成各保安服务公司的保安VPN专线铺设工作。现有的保安服务公司要尽快完成铺设工作,新成立的保安公司应在工商执照办理完结一个月内完成VPN专线铺设和保安信息管理系统建立工作。二是要按照《条例》规定,强化保安信息管理系统的管理使用。完成自行招用保安员的单位备案及保安员信息录入,网上向社会公布相关信息。为方便群众,在网上公安机关办事大厅上公布保安员报名的有关条件及报名表,申报成立保安公司和保安培训单位的条件、程序及申报表,自行招用保安员的单位的备案条件、程序及表格。三是要对各级公安机关保安监管部门和保安公司保安信息管理系统应用情况进行严格考核,有效规范各级公安机关保安监管部门、保安服务公司系统各业务模块的推广、应用和管理工作,进一步提高系统的管理和应用质量。

六、努力提高执法水平,加大对违法保安服务行为的打击力度。

各级公安机关保安监管部门要始终坚持“保护合法,取缔非法,打击违法”的原则,切实加强对保安行业的监督检查工作,要努力提高执法水平和办案能力,要从政府职能部门在社会管理中的角色定位出发,积极履行日常行政监管职责。一是要明确执法地位。根据《条例》和《办法》的规定,各级公安机关保安监管部门对违反《条例》规定的单位和个人,有执法办案权。二是要坚持严格执法。各级公安机关保安监管部门要加大对违法保安服务行为的打击力度,对保安服务中出现的违法犯罪行为做到露头就打,在源头上规范保安服务行为。特别是对未经批准擅自从事保安服务业务的严重违法行为,要依法查处取缔,积极创造良好的保安服务市场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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